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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规则和协议-代理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申请成为乙方的升蓝软件产品授权代理商,开展升蓝软件产品销售与服务事宜,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 协议期限
    • 合同自2005年 1月1日至2006年1月1 日止。
    • 本合同除依法或依约定提前终止者,本合同于届满之日起自动终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任一方需以书面通知对方重新协议签订新的代理商合同。
  • 代理类型
  • 产品订货及价格
    • 甲方承诺每年度销售代理产品壹拾万元以上,如果甲方未完成销售额,乙方有权降低甲方的代理商级别,甚至取消甲方代理商资格。
    • 第3.1条的金额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准。
    • 甲方作为乙方之代理商,应与乙方签订《代理商订货合同》,发送传真到乙方,乙方得依其生产经营情况接受甲方部分或全部订单,未经乙方表示接受的订单对乙方不生效力。
    • 乙方承诺在接受甲方订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货,收货人为甲方。若双方签订《代理商订货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则以该合同为准。
    •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取消任何已经发出之订单。
    • 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后,如甲方有债信恶化、不良或其它难以履约之虞时,乙方可以:(1)要求甲方提前付款;(2)停止一部分或全部出货;(3)取消甲方订单的一部分或全部。
    • 乙方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发布权及调整权,甲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
    • 乙方在市场价格生效前一周,应通知甲方。
    • 甲方进货结算价为与乙方当时公布的与甲方代理级别相适的结算价。
    • 乙方负责协助向甲方所在市发货,具体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 付款条款
    • 甲方在确认订单后需立即将货款电汇给乙方,并将电汇单据复印件传真给乙方,甲方货款到帐后乙方开始付货。
    • 甲方若付款逾期,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同时乙方可停止接受或解除甲方订单。滞纳金额按逾期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日计算,乙方将优先用甲方货款、销售折扣冲抵甲方滞纳金,直至货款结清为止,如有纠纷,双方同意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当日(以款到帐为准)开具发票,经商务核销后将甲方购货发票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甲方在收到挂号信当日通知乙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乙方视甲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 代理条款
    • 甲方应集中销售力量,采取合法有效方式,宣传乙方产品及推广应用。
    •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在乙方的市场宣传中会标注甲方的名称及电话。甲方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进行市场宣传,乙方给出的代理价中已经包含甲方进行市场宣传的费用,甲方应将此费用用于市场宣传。
    • 如乙方产品存在的一切瑕疵或安全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将提供必要之协助。
    • 甲方不得以乙方代理商名义对外表示与乙方有合作关系或合资关系,亦不得有任何影响乙方商誉或致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
    • 甲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乙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乙方对外为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
  • 甲方义务与责任
    • 甲方应如实填写《授权代理商登记表》,并向乙方提供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甲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 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人事、经营、销售、税收及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 甲方应建立营销组织,努力拓展乙方产品之市场。
    • 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甲方参加乙方为其代理商组织进行培训方案,应自行承担费用。
    • 甲方不得私自拆开乙方的产品。
  • 维护及服务
    • 在产品维护期内,乙方承担对甲方代理产品的维护责任。
    •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代理的乙方产品的维护。
    • 产品已过维护期,或在维护期内需要乙方提供超出代理产品现有功能的维护或升级服务的,乙方将收取一定的维修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 乙方承诺甲方所代理的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升级工具,但具体升级事宜由甲方自行负责。
    • 甲方代理之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在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之客户提供远程登录方式的售后服务支持。
  •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 乙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甲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 乙方视运作需要在全国或当地区媒体上刊登乙方产品的宣传商情广告。
    • 乙方对代理商提供以下培训和支持。
      • 产品、技术、销售、管理培训。
      • 销售过程的市场支持、特定的售后服务支持。
      • 远程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 乙方将协助甲方处理有关乙方产品之售后服务。
    • 甲方可就乙方代理政策的执行、落实等有关问题填写投拆书,乙方收到投诉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 乙方每年会定期组织代理商参加的销售培训、售后服务培训及产品培训。
  • 保密及知识产权
    • 在甲乙双方代理关系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有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 乙方保证委托甲方代理的产品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因此产生纠纷,均有乙方负责解决。甲方的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有任何盗版,反编译等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乙方权益的行为,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修改代理产品的任何部件和模块,否则,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甲方在代理区域发现乙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乙方。
  • 违约条款
    •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 协议的终止
    • 如甲乙双方在代理期内任何一方停业,本协议自动解除。
    • 协议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 协议期未满,甲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乙方取消代理商资格的,本协议自乙方公布取消名单之日起自行终止。
    • 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提出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结算后终止本代理协议。
  • 其它规定
    •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 乙方未行使协议上对甲方的某项权利,不得视为乙方放弃该项权利或因此影响其它权利。
    •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 任何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之争议或请求,应以和平友好之方式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合意而须提起诉讼者,则应以乙方所在地第一审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 本协议一式二份,二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深圳市升蓝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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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代理规则和协议
文件分类: 服务
文件摘要: 代理规则和协议, 代理美容合作协议, 模块, 软件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 合同, 企业, 系统, 功能, 代理合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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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日期: 200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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